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,展馆、博物馆、美术馆、图书馆、书店等公共场所的经营单位(个人)必须通过公共场所卫生检测。检测合格后,方可领取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。然后开门营业,违者必究。
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是指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》的发证检测、复证检测和定期卫生检测。发证检测和复证检测是指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测,评价其卫生状况,决定是否颁发卫生许可证。
国家对公共场所选址、设计和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公共场所实行“卫生许可证”制度。例如:酒店、客栈、招待所等住宿场所;公共浴室、美容院;舞厅(包括卡拉OK厅);电影院、电影厅(室)、娱乐厅(室)、音乐厅、体育馆(厅)、游泳池(厅)(生活区游泳池除外)、展览厅、博物馆、美术馆、图书馆、商场(店)、书店等。
卫生部发布实施的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及其修订版规定,公共场所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公共场所卫生检测,并在公共场所显著位置公示,违反规定者将受到相应处罚。
公共场所是供公众从事社会生活的各种场所的总称,是提供公众进行工作、学习、经济、文化、社交、娱乐、体育、参观、医疗、卫生、休息、旅游和满足部分生活需求所使用的一切公用建筑物、场所及其设施的总称。